为认真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示范岗工作,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促进企业党员先进意识强化的有效措施,经党委研究,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奖励对象
凡被集团党委命名为年度党员示范岗的党员均应按照本制度予以
励。
二、奖励办法:
当年被命名为党员示范岗的奖额为400元。
连续三年被命名为示范岗的奖额为1000元。
连续三年以上被命名为示范岗的将按每月100元的金额列入薪酬范围。
三、其它规定:
凡当年获奖党员在工作、生活出现主观原因造成的不良业绩和现象,且在职工群众中影响不良的在接到举报日起一周内通报全体党员取消命名及奖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