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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知识系列问答二
2013-09-21   来源:http://www.jishangroup.com/index.php   

1、不合格党员限期改正时间最多不超过多长时间?
答:1年
2、党员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从重
3、什么是“三不”党员?
答: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4、发展党员的原则是什么?
答: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5、出国定居党员的党籍如何处理?
答:停止党籍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几种,分别是?
答:五种(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7、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答:(一)改组;(二)解散。
8、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几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答:五年
9、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10、基层单位凡有正式党员几名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答:3名
11、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哪一级党组织决定。
答:上级党组织
12、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
答:民主集中制。
13、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如何处理?
答: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4、离退休干部党费如何交纳?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15、入党介绍人如何确定?
答:入党介绍人可由申请入党的人自己邀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16、什么是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答: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7、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是指?
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18、党总支、党组能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答:不能
19、除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末恢复党员权利的人,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以外,还有哪些人员不准担任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
答: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受纪检及司法部门调查,问题尚末查清的党员。
20、预备党员在转正两年内,因违反《党章》的规定,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处分的,要给予有关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什么处分?
答:党内警告处分
21、留党察看处分,分为哪几种?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年?
答: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22、评议党员结果分为几个档次。
答: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23、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
答: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
24、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接转组织关系的权限范围是什么?
答:在本县范围内接转。
25、党员承诺的分几个步骤?
答:党员申诺,组织审诺,集体议诺,公开示诺,认真践诺,分层评诺。
26、在全地区推行民主评议党员“双评制”是指?如何确定等次?
答:即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时,既在党内进行评议,又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群众代表评议。党组织在综合党内外两种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评定等次。
27、党员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申诉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选举权;控告权。
28、党员民主评议表的回收率不得低于发放总数的多少?
答:80%
29、党组织进行正式选举时,如何确定候选人当选?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30、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会每届任期几年?
答:2年或3年
31、党的基层组织的换届选举,指党的各级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
32、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关于党的建设的“一条主线、五大建设”,其内容是什么?
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33、全国统一的“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何时正式开通?
答:2009年4月1日。
34、民主评议党员双评有那几个步骤?
一是学习教育,提高认识;二是对照检查,自我评价;三是掌握方法,开展双评;四是组织考察,评定档次;五是总结工作,上报材料。
35、“法治六进”活动是指?
法治进机关、单位、学校、乡村、企业。
36、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方式?
采取限期改正错误、劝退、除名、同意退党、自行脱党、开除党籍。
37、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是什么?
答: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政审工作方法为:一是采取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其档案;二是派人函调或外调;三是与广大党员座谈等多种形式。
38、支委会在计划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之前要做好那些准备工作:
答:(1)准备好政治审查报告。(2)支部成员找发展对象谈话,说明党支部准备召开发展党员会议的具体事项,并就如何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以及有关事宜要认真讲清楚。(3)经上级党委同意,确定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开会程序、地点、列席会议人员,提前以不同形式通知全体党员作好参加会议准备。村支部开会时间一般应避开农忙季节。(4)通知列席会议人员及时到会。各基层党委组织员要列席会议全过程,负全责,并指导党支部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5)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以及有关的政审材料等,看材料是否齐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材料审查情况,讨论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即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凡经支委会审查认为不合格的,及时向上报党委说明情况,不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时,在这次支委会上还要审查入党介绍人是否具备介绍人的资格。
39、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哪些?
一是指定专人培养;二是参加党内有关活动;三是分配工作;四是定期考察;五是加强培训
40、谁是履行抓基层党建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党委(党组)书记
41、正式党员的档案如何管理?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42、发展党员工作中八不批准指的是什么?
答:坚持培养考察期不满一年的不批;未经政治审查的不批;未经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批;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不批;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的不批;党内外群众意见较大或问题没有搞清楚的不批;未经组织部门审查的不批;未进行公示的不批。
43、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违规发展党员及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情节给予主要责任者什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4、针对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如何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答: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的,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45、什么样的党员称为流动党员?
答:是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六个月以内,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的党员,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并转移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
46、什么情况下需办理保留党籍,如何办理?
答:根据中组部规定,党员因私(求学、就业、探亲)出境,应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办理保留党籍的手续。程序一般如下: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要求保留党籍的申请,并递交有关境外入学通知书、劳务合同、邀请信等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国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报所在党委(含被授权可批准接收新党员的党总支)审批,并由所在党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47、党员保留党籍的期限如何规定?
答:党员保留党籍的期限可视以下情况区别对待:1、出境求学的,按入学通知书注明的时间为限;2、出境就业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为限;3、出境探亲的,到香港、澳门特区一般不超过3个月,到台湾省一般为3至6个月,去国外一般不超过半年(离退休人员一般不超过一年)。
48、党员如何延长保留党籍的期限?
答:党员因私出境应按期返回,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延长保留党籍期限的申请,经上级党委批准后,方可延长保留党籍期限。
49、保留党籍的党员如何恢复组织生活?
答:保留党籍的党员出国(境)返回后,应在3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党支部补审,并填写《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恢复组织生产审批表》,报上级党委批准。
50、保留党籍的党员出国(境)返回后,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未向其原所在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该党员如何处理?
答:保留党籍的党员出国(境)返回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申请的,应做自行脱党处理。
51、什么情况下需停止党籍,及其内容?
答:停止党籍仅适用于出国(境)定居的党员。除本人要求退党外,在其出国(境)后,即停止党籍。程序: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出国(境)定居用于办理护照的在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报上级党委(含被授权审批接收新党员的党总支)审批(党员领导干部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停止党籍后,基层党组织可将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若干年后,如本人返回,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如表现好,可重新入党。如有特殊理由,党组织认为可以恢复其党籍,则要由县或相当于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报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
52、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答: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53、什么情况下党员外出可以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答: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54、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丢失的问题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证明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55、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过期的问题
答: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56、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上述有关系统(单位)党组织的具体名称,详见附后名单部分)
57、集体外出的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答: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可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党组织在他们中建立临时党组织并进行管理,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协助管理;也可以由原所在党组织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管理,原所在党组织协助管理。
58、对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
答: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本人仍继续把党员组织关系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其情况,要给予党纪处分,直至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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